补贴工作

清浦区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作者: 点击次数:300 发布时间:2017-06-01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清浦区2015年度共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60.84万元,新购补贴机具242台套,受益农户182户,其中新增插秧机11台、80马力以上拖拉机40台、收割机55台。工作开展保持了“四无”,即无违法违纪、无恶意倒卖、无套取资金、无信访投诉。   一、组织领导方面。区政府对原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集体研究决策有关事项,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由农机、财政部门共同制定,严格落实禁止对补贴机具累加补贴的规定。   二、工作开展方面。在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场所及部门网站专栏公布相关补贴工作图表目录、工作纪律、补贴受益对象、补贴实施进度及投诉电话,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等纪律规定,通过典型案件学习、主题教育等形式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坚持预防职务犯罪“三项制度”即:信息公示制度、短信告知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制度约束。对补贴机具录入,通过工作人员核查、分管领导抽查等形式,保障补贴数据及时、准确。乡镇每月受理补贴申请严格实行现场“十查”,通过日常工作核实、开展经销商监督、每批次结算前档案集中审查等,区级补贴机具核查比例在30%以上,实现补贴工作的常态化监管。   三、资金结算方面。补贴资金结算材料严格按操作规定审核,各乡镇按规定开展日常核实,进行公示,区农机局则加强对大中型重点机具的抽查,强化对乡镇的工作督促,确保补贴机具在位在用。财政部门以手机短信及时告知农户补贴资金到帐情况,方便农户。补贴资金共结算七批次,前六批区财政已向农户兑付到位。   四、社会评介方面。区农机局利用多种形式加强补贴政策宣传,宣传到位率达100%。日常工作中结合补贴机具核查回访,对补贴服务情况进行回访,农户对补贴工作满意率在95%以上。   2015年12月20日